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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
2017-12-19 17:20

为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交流经验体会,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建设质量,推动工作落实,12月12日,商务部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召开了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推进会议和现场观摩活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巡视员赵传义、山东省商务厅副巡视员郭服海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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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步伐,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作为重点,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

 

为此,有关部门在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开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的推动下,这次试点以肉类、蔬菜、中药材和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打造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推进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和风险管控,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打造放心消费主渠道,助力消费转型升级。


会上,上海市、山东省、宁夏自治区和厦门市4个全国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省、市汇报了示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技术要求》进行了征求意见,并对下一步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期间,现场观摩了烟台中天远大智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泉源食品集团和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3个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

前不久,质检总局、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对象和保障措施,为全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全面科学的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一批关键共性标准得以制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得到规范统一,全社会追溯标准化意识获得显著提高。追溯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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